擔任管委會的主委及各委員,最近為了自聘管理員、清潔員比較好,或者交給管理顧問公司難以抉擇,筆者近者為此問題特別詳加瞭解,並將評估結果的方法分享各位,讓有意自治的公寓大廈的住戶參考。
評估此一問題,首先就要瞭解自聘一位管理員、清潔員,在適用勞基法後需要負擔什麼樣的費用,如此決定後才不會判斷失準,有關適用勞基法的員工,管委會必須負擔的費用概述如下:
一、
勞工保險費:分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兩類保險費率,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103年1月1日起,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8.5%計算;職業災害保險費率有1.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、下班災害費率及2. 職業災害保險實績二種費率相加,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係屬於未分類其他社會服務業,依勞動部公佈「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」行業別費率表(本站查詢路徑:文章分類>>主管機關文件)為0.08%+上下班費率0.06%,所以職災費率為0.14%。按前述的費率計算保費後,投保單位(管委會)負擔保費的比率為70%,管理員或清潔員則為20%,其餘10%是政府來負擔。
二、
就業保險費:依照就業保險法第8條規定,就業保險之保險費率,由中央主管機關按被保險人當月之月投保薪資1%至2%擬訂,報請行政院核定之,依勞動部所公佈現行費率為1%。
三、
勞保費的計算:弄清楚勞保費率後,以103年7月1日以後的基本工資(第1級30天)計算包含普通事故、職災、就業保險的費用如下:
(一)管委會負擔金額之一(普通事故+就業保險):19,273×(0.085+0.01) ×70%=1,282元。
(二)管委會負擔金額之二(職災):19,273×0.0014(應更正為0.0012)=27元(應更正為23元)
(三)管理員、清潔員負擔的費用(普通事故):19,273×(0.085+0.01) ×20%=367元,本費用委員會可代扣其薪資後,一併繳給勞保局。
四、
提繳退休金:19,273×0.06=1,156元
五、
健保費:依照健保局102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4.91%,投保單位負擔金額比率為60%,計算公式為自付保險費計算公式: 投保金額*保險費率(4.91%)* 負擔比率(積數先四捨五入)* (本人+平均眷口數係數0.7),因此管委會須負擔的費用為19,273×0.0491×0.6×1.7=965元。(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,本站查詢路徑:文章分類>>主管機關文件)
結論:自聘一員管理員或清潔員,以基本工資聘用所需花費的費用為19,273(基本工資)+1,282(勞保費)+24(職災保費)+1,156(勞退金)+965(健保費)=22,699元
我在社區工作,而且裡面的管委會沒有幫我們保勞健保,這樣他們請我去打掃有符合勞基法嗎?
回覆刪除已經違反勞基法之規定
刪除可以現行法規試算嗎?
回覆刪除可以用現行法規試算嗎?
回覆刪除無管委會之大樓住戶自聘管理員就業保險如何投保!
回覆刪除因為無合法組織的統一編號,無法投保勞保及就業保險喔..
刪除現在呢?用109年來試算 費用有提高吧
回覆刪除我在台南一棟社區公寓就職管理員(自聘),因為公積金不夠,給的薪水很低不講,還要管理員兼打掃,要求又多,有些住戶龜毛找麻煩,我根本不想做打掃,因為真的很累人。打掃不乾淨就閒話一堆。也不想想我是管理員,又不是清潔員。況且也都盡力做了,還是找麻煩看不順眼,我又沒得罪它們,也沒欠它們,憑甚麼話那麼多。都四十年老公寓,內部已經很糟。管委會也不是很正式,只有兩個委員還不管事,凡事都丟給管理員,連公告也要讓管理員打,工作那麼多還要對管理員找麻煩,已經換過很多管理員,我算做最久了。甚麼福利也沒有,也沒照勞基法,一些住戶沒有法律常識。我也跟一些住戶攤牌了,要是讓我不爽就乾脆發飆,反正我已經沒打算待,是它們找不到人接班。搞到我很不爽,我不是它們可以找麻煩的對象,最好別惹我。111/11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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