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27日 星期日

樓上漏水,樓下可以求償

住公寓大廈尚見的問題就是樓上的住戶漏水,樓下的住戶該如何處理。
常見的處理方式當然會找樓上的住戶協調,或者找管理委員會協助,但是如果遇到事不關己的住戶,那要如何透過法律的程序來主張呢?
要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益,首先就要知道法源依據有那些,筆者整理了下面蘋果日報的分析,還有法院判例引用的法條,相信對於有意自己向法院主張權益的網友有所幫助。
法源依據分析如下:
一、使用的責任區分: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 項、第 2 項前段,按專有部分、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、管理、維護,由各該區 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,並負擔其費用; 共用部分、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、管理、維護,由管理負責 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。
二、損害賠償責任: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規定,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 利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三、請求修繕權:民法第767條規定,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,得請求返還之。對於妨害其所有 權者,得請求除去之。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,得請求防止之。
四、追償的期限:民法第197條規定,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 起,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,自有侵權行為時起,逾十年者亦同。
五、侵權行為之成立6 個要件:(1) 加害 行為、(2) 侵害法律所保護之法益、(3) 致生損害、(4) 行 為之不法、(5) 行為人有責任能力、(6) 故意過失,如不具 備上開中之任一要件者,即不成立一般侵權行為。

資料來源:蘋果日報
參考資料: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8年度訴字第944號民事判決








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

優良社區的考評訊息,報乎你知!

根據本日(26日)蘋果日報報載,地方政府所舉辦優良社區評選,將會將防墜列為考評的要項之一,有意參加評選的大樓要注意了...
各地的地方政府開始報名有:
台北市政府從8月5日開始報名,報名期間自103年8月5日起至103年9月19日,參考網頁:http://www.mypeople.tw/?p=116907
新北市政府的活動報名自103 年5 月 1 日 起 至 5 月 31 日 止。參考網頁:http://www.publicwork.ntpc.gov.tw/_file/1246/SG/54416/D.html
台中市政府已經開始申請,至8月20日截止,<<按我下載檔案>>
高雄市政府已經過了,參考網頁:http://build.kcg.gov.tw/index.aspx?au_id=12&sub_id=81&id=154767




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

未替自聘管理員、清潔員投保勞保的後果是什麼

勞動部已經公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,自聘員工自7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,但是應該還有很多大樓住戶為此問題,還有共識尚未完成加保,剛好今天有一則新聞可當作此一問題的參考。
按照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(按我可查法規),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,按自僱用之 日起,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,處四倍 罰鍰。
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,並應由投保單位依本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賠 償之。當然如果像本日報載所刊案例, 因車禍造成無法請領傷病給付或失能給付,甚至死亡給付等有關勞保的權益,管委會當然無法置身事外,因此不可不慎...

2014年7月19日 星期六

公寓大廈新設立投保文件填寫範例

我們大樓管委會在還没有去辦理管理員、清潔員加入勞保前,感覺上好像很複雜及困難,去辦了才知道没有想像困難,以下是申請後的文件範本,供大家參考。
記得攜帶文件有:1.縣市政府核准組織報備文件。2.主任委員的身份證影本、印章。3.管委會的統一編號(如果還没有,要攜帶稅單或向縣市政府稅務局申請證明,然後再至財政部臺灣省地區國稅局申請)。4.加保人員的個人資料-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生日、投保薪資數。5.如下的表格填寫。
辦理完畢後,即完戶投保作業,回去勞保局核准公函再去繳費。
另外要提醒網友們,主委變更後,要到國稅局及勞保局辦理辨理相關變更手續。
 




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

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委員開會可以領出席費嗎??

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之第 29 條 第二項規定:
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者,應由管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任委員,主任委員對外代表管理委員會。主任委員、管理委員之選任、解任、權限與其委員人數、召集方式及事務執行方法與代理規定,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。但規約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所以如果是委員自己開委員會決議是違法的,但是是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是可以的。
以下是律師的說法,參考資料來源:蘋果日報

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

更正"自聘管理員、清潔員薪資費用的評估"乙文內職災費率

本站前一篇文章"自聘管理員、清潔員薪資費用的評估"乙文,有關職災保費費率引用勞動部公佈「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」大分類之其他服務業,編號:55之費率0.14%,蒙網友魯直提供勞保局公函指教,應該屬未分類其他組織費率0.12%,感謝網友的指正,讓大家利用本平台能接受到正確無誤的資訊!

感謝魯直網友提供以上的函文,並同意本站使用。